湖北多景区创意揽客,游客背《离骚》可免门票,大学生通过率高
湖北多景区创意揽客,游客背《离骚》可免门票,大学生通过率高
湖北多景区创意揽客,游客背《离骚》可免门票,大学生通过率高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荆州经开区(jīngkāiqū)公共服务局,市直(shìzhí)各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: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(jiēduàn)学校考试招生制度(zhìdù)改革(gǎigé)的(de)指导意见》(教基二〔2016〕4号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(tōngzhī)》要求,进一步加强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,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:
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(zǔzhī)的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(kǎoshì)、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,成绩达到(dádào)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全市高中(gāozhōng)毕业生和其他(qítā)人员。
普通高中严格按照招生范围,实行属地招生。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(zhōngxué)面向荆州区(含文旅区)、江陵县、松滋市(shì)、公安县、石首市(shíshǒushì)、监利市和洪湖市(hónghúshì)招生;沙市中学面向沙市区(含经开区)、江陵县、松滋市、公安县、石首市、监利市和洪湖市招生。综合高中试点学校面向属地招生,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。市体育运动(tǐyùyùndòng)学校、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。外地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,需经市教育局审核(shěnhé)同意。
经我局审核具有招生(zhāoshēng)资质的各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。
(一)计划制定。高中阶段学校(xuéxiào)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市州总计划,全市(quánshì)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我局依据各地申报情况,结合全市教育发展(fāzhǎn)需要及学校实际办学现状分校下达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我局结合各校办学条件、师资力量、生源情况分校下达。
高中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的编制与执行(zhíxíng)、选课走班与班额控制必须匹配,凡出现大班额的,除严肃问责外,一律调减来年招生计划。
(二)计划(jìhuà)(jìhuà)(jìhuà)类别。省级重点、示范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(不含市教育局下达的(de)两所省级重点高中在县市的招生计划和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、体艺特长生计划)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,其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80%。执行统配计划时,根据(gēnjù)各初中学校参考人数占区域内参考考生人数的比例,由各县(市、区)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。
(三)创新人才(réncái)培养计划(jìhuà)。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、沙市中学从(cóng)总招生计划中单列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,面向全市实行联合招生,开展创新人才早期培养。
(四)自主招生。两所省级重点高中试行自主招生,鼓励招收具有发展潜质的(de)创新(chuàngxīn)人才,招生计划控制在1%以内,具体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研究制定,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(zhíxíng)。
(五)体艺特长生招生。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文件另文下发。体育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(xiàn)不得低于(dīyú)(dīyú)学校录取资格线的80%,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录取资格线的90%,且(qiě)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(市体育运动学校除外)。
(六)综合(zōnghé)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。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招生纳入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招生批次录取,注册普高学籍,高一下学期可选择转入中等职业学校或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教育。
“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(xuéxiào)招生管理信息系统(guǎnlǐxìnxīxìtǒng)”(以下简称“省中招系统”)是(shì)省定的唯一合法的招生平台,应届初中毕业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(普通高中、综合高中试点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“3+2”分段培养和“五年一贯制(yíguànzhì)”招生学校)要在省中招系统上(shàng)填报(tiánbào)志愿(已纳入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(jìhuà)”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)。志愿填报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后期注册学籍的重要依据,志愿由考生自主填报,严禁代填。
1.报考普通高中(gāozhōng)学校(xuéxiào)的考生,志愿(zhìyuàn)(zhìyuàn)按照提前批次(pīcì)和第一、二批次设置。提前批次为省级重点高中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、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(tèchángshēng)志愿,第一批次为省级重点、省级示范高中志愿,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高中、一般高中、综合高中试点学校、民办高中志愿。考生填报(tiánbào)提前批志愿时,每个类别可选择1所学校填报;其他批次志愿,按照高中学校招生范围,可在每个批次每个类别的高中学校中选择1-4所学校填报。所填志愿为平行志愿。
2.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考生,可在所(suǒ)有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2-3所学校填报,考生入学后再选报确定(quèdìng)专业。建议(jiànyì)考生填满3个志愿,凡是只填报1个志愿或(huò)几个志愿重复的,不利于考生录取。考生所填志愿为顺序志愿。
考生网上填报(tiánbào)志愿的时间为7月7日0:00至7月11日24:00。逾期不能进行志愿填报和修改(xiūgǎi)。
1.网上填报(tiánbào)。考生填报志愿(zhìyuàn)时,一律凭报名号和密码,统一在省中招(zhòngzhāo)系统上进行,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、综合高中试点(shìdiǎn)学校、中职学校、“3+2”分段培养和“五年一贯制”招生学校全部在此平台上录取。志愿分普通高中学校(含综合高中试点学校)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(liǎnglèi),在同一个页面内填报,但两类志愿不得交叉填报,凡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无法填报普通高中各类(gèlèi)志愿。各县(市、区)应根据本地实际条件在当地集中设置1-2个志愿填报咨询点,方便不具备(jùbèi)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现场填报,解答有关问题。
2.志愿修改。在志愿填报期间(qījiān),考生可以凭报名(bàomíng)号和密码,在网上及时修改。
1.网上(wǎngshàng)志愿(zhìyuàn)必须与书面确认内容一致。考生填报志愿时,要依据本人(běnrén)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、学校,所(suǒ)(suǒ)填志愿在网上提交成功后方能(néng)生效。为确保所填报的志愿与考生意愿绝对一致,考生应(yīng)在提交志愿后,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。各地各初中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,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,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,严禁代填、代改志愿。要加强保密教育、诚信教育,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密码。考生网上志愿书面打印稿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审核签字后,交各地中考办存档。凡已(yǐ)按志愿录取的考生,不得退档或转录(zhuǎnlù)。
2.志愿填报必须遵循生源范围(fànwéi)。考生只能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(zhāoshēng)学校及生源范围选报志愿。
3.中考(zhōngkǎo)文化成绩以“A”呈现的高分段考生(不含已纳入“创新人才培养(réncáipéiyǎng)计划”的考生),可(kě)按照生源范围,填报荆州任何一所高中学校志愿。
4.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志愿填报。参与招生学校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(de)(de)学生应在省中招系统填报提前批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和其他(qítā)批次志愿,由市中考办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(lùqǔ)(lùqǔ)中考总分达到体艺特长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(kǎoshēng)。录取后的体艺特长生,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自动失效,凡被录取后的体艺特长生,不得(bùdé)退档或转录。经审核不符合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要求的考生,按其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参与录取。
5.各县(市、区)中考办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填报(tiánbào)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,特别要加强对综合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、“3+2”分段培养和“五年一贯制”专业模式(móshì)培养的招生(zhāoshēng)政策宣传,引导考生合理选择(xuǎnzé)。
五、录取规定和(hé)录取办法
中等职业学校(xuéxiào)分两次开展录取:(1)由市中考(zhōngkǎo)办按照应届初中毕业生网上志愿填报情况,在(zài)省中招系统上统一(tǒngyī)组织录取。录取名单由市中考办下发到(dào)各招生学校,并统一发放由市中考办和招生学校盖章的录取通知书,考生(kǎoshēng)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。凡未经招生学校和市中考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及录取行为一律无效。(2)录取高中毕业生、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时,由招生学校凭学生的毕业证、身份证原件到市(dàoshì)中考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全市普通高中录取,按照以下规定及办法实施(shíshī):
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(sùzhì)评价结果,是(shì)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条件。(1)综合素质五个维度(wéidù)的评价结果均达到B等及以上,方能参加省级、市级示范(重点)高中录取;(2)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、考查(kǎochá)成绩均达到C等,方能参加一般普通高中的录取。
(二)录取顺序及(jí)规定
普通高中学校招生,按照录取(lùqǔ)批次顺序录取,每个批次按学校类别顺序和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。录取的具体(jùtǐ)规定如下:
1.前一批次录取后(hòu)落选的(de)考生参与后一批次录取。考生一经录取,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。
2.录取同一批次的考生时,按照考生志愿(zhìyuàn)顺序实施。
3.省级重点、示范高中(gāozhōng)录取时,先完成统招计划(jìhuà),再进行统配计划的录取。考生填报(tiánbào)省级重点、示范高中学校(xuéxiào)志愿后,首先参加统招生排序,若未进入统招计划,随即(suíjí)自动进入该校统配生排序。统配计划一次性下达到初中学校,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、沙市中学在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50分以内,其他(qítā)省级示范高中在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60分以内,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,按志愿逐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统配计划统一(tǒngyī)收回,按考生志愿及(jí)考生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4.第二批次学校未(wèi)招满时,在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,进行一次集中补录(bǔlù)。未被录取考生(kǎoshēng)依照市中考办发布的征集(zhēngjí)(zhēngjí)志愿公告在“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”中填报征集志愿,市中考办根据征集志愿、考生分数和招生计划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补录。(征集志愿公告和集中补录时间另行通知)
5.录取工作结束(jiéshù)后(hòu),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,不再组织补录。
6.各类高中学校录取时,在投档资格线内按(àn)(àn)考试成绩(chéngjì)从(cóng)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依次递补。考试成绩相等时,优先录取综合(zōnghé)素质评价等级高且具备优录条件的考生;若还不能区分,则依次按考生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。
7.考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在(zài)省中招系统上查询录取结果。
8.市体育运动学校、综合高中试点学校、民办高中录取的(de)学生在高中就读期间,无特殊(tèshū)情况,在市域范围内不得转学。
市教育局在中考成绩(chéngjì)公布(gōngbù)后,统一划定全市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志愿填报期间,各地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预估或划定录取分数线进行提前招生。
录取工作由市(shì)(yóushì)教育局统筹管理,市、县(市、区)两级中考办联合组织实施落实。
市、县(市、区)中考办通过(tōngguò)省中招系统分批分段(fēnduàn)为招生学校投档,在招生学校审阅(shěnyuè)考生(kǎoshēng)电子档案确认录取后,统一打印录取名册。凡审核(shěnhé)通过并于省中招系统录取的考生,招生学校需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由市教育局中考办、县(市、区)中考办和招生学校共同验印盖章的录取通知书(tōngzhīshū)。凡未经招生学校、县(市、区)中考办和市中考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。
六(liù)、加分优录规定及建档办法
普通高中加分优录规定,按《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加分优录工作(gōngzuò)的通知》执行。
考生档案由初中学校负责组建(zǔjiàn)。考生档案材料包括:初中学籍档案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、考生体检表、加分优录登记表和学生中考志愿信息表(志愿信息表统一(tǒngyī)张贴(zhāngtiē)于档案袋封面)。
县(市、区)中考(zhōngkǎo)办负责录取时的考生(kǎoshēng)档案管理,录取结束后,招生学校到各地中考办领取考生档案。
七、招生纪律和(hé)工作要求
(一(yī))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(zérèn)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(hé)组织领导,层层压实责任,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(shì)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,中考办负责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。各地各高中学校要切实履行规范招生的主体(zhǔtǐ)责任,逐级(zhújí)明确分工,建立健全(jiànquán)招生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倒追工作机制,对招生制度不(bù)健全、招生管理不到位、招生工作不规范、招生人员不履责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追责问责。
(二)强化政策宣传(xuānchuán),注重咨询服务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中(gāozhōng)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,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,充分利用网络、电视、广播、纸媒体和新媒体等形式,结合校园(xiàoyuán)开放日、政策咨询会及宣讲会等活动,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,完善信息查询(cháxún)服务平台(fúwùpíngtái),畅通社会咨询了解招生政策的渠道,全面优化招生服务,细致做好(zuòhǎo)政策宣传,确保每个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。要大力宣传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和中职教育的特点,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、学籍注册(zhùcè)等相关政策内容,全面释疑解惑,凝聚共识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(guānxīn)和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良好氛围。
(三)严肃招生(zhāoshēng)(zhāoshēng)纪律(jìlǜ),规范招生行为。各(gè)地各高中学校(xuéxiào)要进(jìn)一步强化纪律约束,严格执行“七个严禁”的(de)规定:严禁越过全省统一招生平台招生,严禁超计划招生,严禁违规提前招生,严禁未经批准跨生源地招生,严禁录取最低投档分数资格线(xiàn)以下的考生,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、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条件抢拉生源、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和有偿招生。各招生学校认真学习招生政策,严格执行招生程序,切实规范招生行为。各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,切实履行指导(zhǐdǎo)考生填报志愿(zhìyuàn)工作职责,不得代为填报志愿、私下篡改(cuàngǎi)志愿或违背考生意愿误导填报。对各地各校违规招收的学生,一律不予学籍注册,一律由责任学校予以清退,坚决遏制违规招生现象发生,切实维护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。
(四(sì))强化责任追究,严肃执纪问责。各地要严格落实招生(zhāoshēng)工作责任追究制,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,对违规招生现象发现(fāxiàn)一起、查处一起、一查到底,对相关责任人从重、从严、从快处理(chǔlǐ);对违反高中阶段(jiēduàn)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(guīdìng)、扰乱招生秩序(zhìxù)、非法办学、非法招生、有偿招生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,将(jiāng)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、通报批评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;对于民办学校,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、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。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附件(fùjiàn):荆州市2025年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
2025年5月23日(rì)

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荆州经开区(jīngkāiqū)公共服务局,市直(shìzhí)各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: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(jiēduàn)学校考试招生制度(zhìdù)改革(gǎigé)的(de)指导意见》(教基二〔2016〕4号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(tōngzhī)》要求,进一步加强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,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:
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(zǔzhī)的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(kǎoshì)、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,成绩达到(dádào)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全市高中(gāozhōng)毕业生和其他(qítā)人员。
普通高中严格按照招生范围,实行属地招生。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(zhōngxué)面向荆州区(含文旅区)、江陵县、松滋市(shì)、公安县、石首市(shíshǒushì)、监利市和洪湖市(hónghúshì)招生;沙市中学面向沙市区(含经开区)、江陵县、松滋市、公安县、石首市、监利市和洪湖市招生。综合高中试点学校面向属地招生,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。市体育运动(tǐyùyùndòng)学校、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。外地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,需经市教育局审核(shěnhé)同意。
经我局审核具有招生(zhāoshēng)资质的各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。
(一)计划制定。高中阶段学校(xuéxiào)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市州总计划,全市(quánshì)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我局依据各地申报情况,结合全市教育发展(fāzhǎn)需要及学校实际办学现状分校下达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我局结合各校办学条件、师资力量、生源情况分校下达。
高中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的编制与执行(zhíxíng)、选课走班与班额控制必须匹配,凡出现大班额的,除严肃问责外,一律调减来年招生计划。
(二)计划(jìhuà)(jìhuà)(jìhuà)类别。省级重点、示范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(不含市教育局下达的(de)两所省级重点高中在县市的招生计划和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、体艺特长生计划)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,其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80%。执行统配计划时,根据(gēnjù)各初中学校参考人数占区域内参考考生人数的比例,由各县(市、区)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。
(三)创新人才(réncái)培养计划(jìhuà)。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、沙市中学从(cóng)总招生计划中单列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,面向全市实行联合招生,开展创新人才早期培养。
(四)自主招生。两所省级重点高中试行自主招生,鼓励招收具有发展潜质的(de)创新(chuàngxīn)人才,招生计划控制在1%以内,具体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研究制定,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(zhíxíng)。
(五)体艺特长生招生。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文件另文下发。体育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(xiàn)不得低于(dīyú)(dīyú)学校录取资格线的80%,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录取资格线的90%,且(qiě)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(市体育运动学校除外)。
(六)综合(zōnghé)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。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招生纳入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招生批次录取,注册普高学籍,高一下学期可选择转入中等职业学校或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教育。
“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(xuéxiào)招生管理信息系统(guǎnlǐxìnxīxìtǒng)”(以下简称“省中招系统”)是(shì)省定的唯一合法的招生平台,应届初中毕业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(普通高中、综合高中试点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“3+2”分段培养和“五年一贯制(yíguànzhì)”招生学校)要在省中招系统上(shàng)填报(tiánbào)志愿(已纳入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(jìhuà)”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)。志愿填报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后期注册学籍的重要依据,志愿由考生自主填报,严禁代填。
1.报考普通高中(gāozhōng)学校(xuéxiào)的考生,志愿(zhìyuàn)(zhìyuàn)按照提前批次(pīcì)和第一、二批次设置。提前批次为省级重点高中“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、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(tèchángshēng)志愿,第一批次为省级重点、省级示范高中志愿,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高中、一般高中、综合高中试点学校、民办高中志愿。考生填报(tiánbào)提前批志愿时,每个类别可选择1所学校填报;其他批次志愿,按照高中学校招生范围,可在每个批次每个类别的高中学校中选择1-4所学校填报。所填志愿为平行志愿。
2.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考生,可在所(suǒ)有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2-3所学校填报,考生入学后再选报确定(quèdìng)专业。建议(jiànyì)考生填满3个志愿,凡是只填报1个志愿或(huò)几个志愿重复的,不利于考生录取。考生所填志愿为顺序志愿。
考生网上填报(tiánbào)志愿的时间为7月7日0:00至7月11日24:00。逾期不能进行志愿填报和修改(xiūgǎi)。
1.网上填报(tiánbào)。考生填报志愿(zhìyuàn)时,一律凭报名号和密码,统一在省中招(zhòngzhāo)系统上进行,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、综合高中试点(shìdiǎn)学校、中职学校、“3+2”分段培养和“五年一贯制”招生学校全部在此平台上录取。志愿分普通高中学校(含综合高中试点学校)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(liǎnglèi),在同一个页面内填报,但两类志愿不得交叉填报,凡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无法填报普通高中各类(gèlèi)志愿。各县(市、区)应根据本地实际条件在当地集中设置1-2个志愿填报咨询点,方便不具备(jùbèi)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现场填报,解答有关问题。
2.志愿修改。在志愿填报期间(qījiān),考生可以凭报名(bàomíng)号和密码,在网上及时修改。
1.网上(wǎngshàng)志愿(zhìyuàn)必须与书面确认内容一致。考生填报志愿时,要依据本人(běnrén)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、学校,所(suǒ)(suǒ)填志愿在网上提交成功后方能(néng)生效。为确保所填报的志愿与考生意愿绝对一致,考生应(yīng)在提交志愿后,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。各地各初中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,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,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,严禁代填、代改志愿。要加强保密教育、诚信教育,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密码。考生网上志愿书面打印稿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审核签字后,交各地中考办存档。凡已(yǐ)按志愿录取的考生,不得退档或转录(zhuǎnlù)。
2.志愿填报必须遵循生源范围(fànwéi)。考生只能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(zhāoshēng)学校及生源范围选报志愿。
3.中考(zhōngkǎo)文化成绩以“A”呈现的高分段考生(不含已纳入“创新人才培养(réncáipéiyǎng)计划”的考生),可(kě)按照生源范围,填报荆州任何一所高中学校志愿。
4.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志愿填报。参与招生学校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(de)(de)学生应在省中招系统填报提前批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和其他(qítā)批次志愿,由市中考办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(lùqǔ)(lùqǔ)中考总分达到体艺特长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(kǎoshēng)。录取后的体艺特长生,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自动失效,凡被录取后的体艺特长生,不得(bùdé)退档或转录。经审核不符合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要求的考生,按其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参与录取。
5.各县(市、区)中考办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填报(tiánbào)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,特别要加强对综合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、“3+2”分段培养和“五年一贯制”专业模式(móshì)培养的招生(zhāoshēng)政策宣传,引导考生合理选择(xuǎnzé)。
五、录取规定和(hé)录取办法
中等职业学校(xuéxiào)分两次开展录取:(1)由市中考(zhōngkǎo)办按照应届初中毕业生网上志愿填报情况,在(zài)省中招系统上统一(tǒngyī)组织录取。录取名单由市中考办下发到(dào)各招生学校,并统一发放由市中考办和招生学校盖章的录取通知书,考生(kǎoshēng)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。凡未经招生学校和市中考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及录取行为一律无效。(2)录取高中毕业生、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时,由招生学校凭学生的毕业证、身份证原件到市(dàoshì)中考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全市普通高中录取,按照以下规定及办法实施(shíshī):
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(sùzhì)评价结果,是(shì)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条件。(1)综合素质五个维度(wéidù)的评价结果均达到B等及以上,方能参加省级、市级示范(重点)高中录取;(2)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、考查(kǎochá)成绩均达到C等,方能参加一般普通高中的录取。
(二)录取顺序及(jí)规定
普通高中学校招生,按照录取(lùqǔ)批次顺序录取,每个批次按学校类别顺序和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。录取的具体(jùtǐ)规定如下:
1.前一批次录取后(hòu)落选的(de)考生参与后一批次录取。考生一经录取,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。
2.录取同一批次的考生时,按照考生志愿(zhìyuàn)顺序实施。
3.省级重点、示范高中(gāozhōng)录取时,先完成统招计划(jìhuà),再进行统配计划的录取。考生填报(tiánbào)省级重点、示范高中学校(xuéxiào)志愿后,首先参加统招生排序,若未进入统招计划,随即(suíjí)自动进入该校统配生排序。统配计划一次性下达到初中学校,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、沙市中学在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50分以内,其他(qítā)省级示范高中在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60分以内,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,按志愿逐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统配计划统一(tǒngyī)收回,按考生志愿及(jí)考生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4.第二批次学校未(wèi)招满时,在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,进行一次集中补录(bǔlù)。未被录取考生(kǎoshēng)依照市中考办发布的征集(zhēngjí)(zhēngjí)志愿公告在“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”中填报征集志愿,市中考办根据征集志愿、考生分数和招生计划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补录。(征集志愿公告和集中补录时间另行通知)
5.录取工作结束(jiéshù)后(hòu),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,不再组织补录。
6.各类高中学校录取时,在投档资格线内按(àn)(àn)考试成绩(chéngjì)从(cóng)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依次递补。考试成绩相等时,优先录取综合(zōnghé)素质评价等级高且具备优录条件的考生;若还不能区分,则依次按考生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。
7.考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在(zài)省中招系统上查询录取结果。
8.市体育运动学校、综合高中试点学校、民办高中录取的(de)学生在高中就读期间,无特殊(tèshū)情况,在市域范围内不得转学。
市教育局在中考成绩(chéngjì)公布(gōngbù)后,统一划定全市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志愿填报期间,各地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预估或划定录取分数线进行提前招生。
录取工作由市(shì)(yóushì)教育局统筹管理,市、县(市、区)两级中考办联合组织实施落实。
市、县(市、区)中考办通过(tōngguò)省中招系统分批分段(fēnduàn)为招生学校投档,在招生学校审阅(shěnyuè)考生(kǎoshēng)电子档案确认录取后,统一打印录取名册。凡审核(shěnhé)通过并于省中招系统录取的考生,招生学校需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由市教育局中考办、县(市、区)中考办和招生学校共同验印盖章的录取通知书(tōngzhīshū)。凡未经招生学校、县(市、区)中考办和市中考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。
六(liù)、加分优录规定及建档办法
普通高中加分优录规定,按《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加分优录工作(gōngzuò)的通知》执行。
考生档案由初中学校负责组建(zǔjiàn)。考生档案材料包括:初中学籍档案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、考生体检表、加分优录登记表和学生中考志愿信息表(志愿信息表统一(tǒngyī)张贴(zhāngtiē)于档案袋封面)。
县(市、区)中考(zhōngkǎo)办负责录取时的考生(kǎoshēng)档案管理,录取结束后,招生学校到各地中考办领取考生档案。
七、招生纪律和(hé)工作要求
(一(yī))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(zérèn)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(hé)组织领导,层层压实责任,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(shì)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,中考办负责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。各地各高中学校要切实履行规范招生的主体(zhǔtǐ)责任,逐级(zhújí)明确分工,建立健全(jiànquán)招生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倒追工作机制,对招生制度不(bù)健全、招生管理不到位、招生工作不规范、招生人员不履责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追责问责。
(二)强化政策宣传(xuānchuán),注重咨询服务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中(gāozhōng)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,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,充分利用网络、电视、广播、纸媒体和新媒体等形式,结合校园(xiàoyuán)开放日、政策咨询会及宣讲会等活动,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,完善信息查询(cháxún)服务平台(fúwùpíngtái),畅通社会咨询了解招生政策的渠道,全面优化招生服务,细致做好(zuòhǎo)政策宣传,确保每个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。要大力宣传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和中职教育的特点,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、学籍注册(zhùcè)等相关政策内容,全面释疑解惑,凝聚共识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(guānxīn)和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良好氛围。
(三)严肃招生(zhāoshēng)(zhāoshēng)纪律(jìlǜ),规范招生行为。各(gè)地各高中学校(xuéxiào)要进(jìn)一步强化纪律约束,严格执行“七个严禁”的(de)规定:严禁越过全省统一招生平台招生,严禁超计划招生,严禁违规提前招生,严禁未经批准跨生源地招生,严禁录取最低投档分数资格线(xiàn)以下的考生,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、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条件抢拉生源、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和有偿招生。各招生学校认真学习招生政策,严格执行招生程序,切实规范招生行为。各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,切实履行指导(zhǐdǎo)考生填报志愿(zhìyuàn)工作职责,不得代为填报志愿、私下篡改(cuàngǎi)志愿或违背考生意愿误导填报。对各地各校违规招收的学生,一律不予学籍注册,一律由责任学校予以清退,坚决遏制违规招生现象发生,切实维护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。
(四(sì))强化责任追究,严肃执纪问责。各地要严格落实招生(zhāoshēng)工作责任追究制,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,对违规招生现象发现(fāxiàn)一起、查处一起、一查到底,对相关责任人从重、从严、从快处理(chǔlǐ);对违反高中阶段(jiēduàn)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(guīdìng)、扰乱招生秩序(zhìxù)、非法办学、非法招生、有偿招生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,将(jiāng)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、通报批评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;对于民办学校,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、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。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附件(fùjiàn):荆州市2025年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
2025年5月23日(rì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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